2026年7 月27日
宗教自由,以至保障宗教平等,都可以引伸出一個難題,到抵什麼是宗教。
喺英國《Equality Act 2010》(2010平等法案) 入面,就選擇咗保障「religion(宗教)」同「belief(信念)」,以迴避到抵邊個先玄門正宗呢類爭拗。《平等法案》第十條就定明「信念」係包含宗教性(reglious)及哲學性(philosophical)嘅理念。
所以反歧視法律上係同時保障埋某啲非傳統上歸類為宗教性嘅哲學信念,只要達到一定標準,都可以構成受保障嘅特徵(protected characteristic)。英國法院嘅演繹個標準唔單單係睇你有幾投入或者幾發燒友;而係睇下呢個信念係唔係真誠 (Genuine),唔單純係意見 (a belief, not an opinion)、對人類文明有重大及實質影響的、有一家程度的認真性而值得受民主社會尊重。
嘩屌, 聖經咁。不如就好似電視劇《Court!》咁,用啲極端嘅例子去探討。
McClung v Doosan Babcock Ltd
咁,瘋狂地支持一支足球隊又算唔算呢? 喺McClung v Doosan Babcock Ltd一案,蘇格蘭嘅僱佣審裁署就面對呢條界線。喺案中,申索人自小就係狂熱嘅格拉斯哥流浪球迷。佢認為自己被敵對球會些路迪支持者嘅老闆針對,故此以信仰歧視為由索償。
申索人嘅人生大部份都貢獻俾流浪,將收入大部份用嚟睇波、追隨球會全國走、同參與球迷活動。原告嘅立場唔係普通球迷咁簡單,而係將支持球隊視為一種生活方式,佢認為自己對流浪嘅投入,同宗教信仰有可比之處。
不過,法庭最後唔接受呢個論點。法庭承認,雖然申索人對流浪嘅支持係真誠而長期,甚至可以話係佢人生其中一部分。但法庭最終仍然裁定,支持一支足球隊,並唔等同於《平等法案》下嘅哲學信仰。
法庭首先重申,根據《平等法案》同相關案例法,唔係任何真誠持有嘅想法都會自動成為受保障嘅哲學信念。要符合資格,有關信念單止要係真誠地持有,而且要
係提升到關乎人類生活中一個重大而實質嘅層面、具備一定程度嘅連貫性、嚴肅性同重要性,因而值得喺民主社會中受到尊重。
法庭特別著眼於一點:支持一支球隊,通常只反映一個人希望球隊成功,或者對球隊有情感認同。呢種情感可以好深、好持久、甚至影響生活作息,但本質上仍然係一種喜好或支持,而唔係一套解釋世界、規範人生、或者觸及重大倫理問題嘅信念。
因此,法庭接受申索人確實係一個非常投入嘅球迷,但就認為佢本質上只係支持一支足球隊,而唔係一套哲學或信仰體系。換句話講,你可以好熱血、好忠誠、好癲咁追波,但呢啲仍然係球迷身份,唔會因為夠狂熱就自動升格成法律意義上嘅信仰。
法庭最後將呢種情況類比為生活方式選擇,而唔係真正具有法律意義嘅哲學信念。簡單講,熱愛唔等於信仰,投入唔等於受保障特徵。
對《平等法案》嘅意義
呢宗案嘅意義唔止係講足球迷輸咗官司,而係提醒大家,《平等法案》對「信仰」嘅保護,雖然寫得寛闊,但其實都係有邊界。法律願意保護真正重要、具原則性、而且對人嘅生活方式有深層影響嘅信念,例如人文主義、無神論、某些倫理立場,甚至喺合適情況下,一啲具備高度連貫性同社會重量嘅世界觀。
但法律唔會因為一件事對某個人「好重要」,就自動將佢變成受保障嘅哲學信念。否則,今日係支持球隊,聽日可能就係支持某個品牌、鍾意某種穿搭都要爭取基本法權保障,咁法律就真係忙過英超賽程表。
所以,足球迷可以繼續話自己「撐隊撐到信仰級」,但要注意,呢種信仰級支持並唔受法律保障。如果你捧利物浦、老細捧愛華頓,筆者都係建議你早啲搵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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